来访者问:
心之爱咨询师答:
前两年随着《哪咤》这部电影的爆红,“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也变成了流行语,励志满满。然而这句话如果应用到重庆高空杀子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叶某尘身上,则呈现为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如果说张某的前段婚姻可以用离异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孩子的存在怎么解决呢?这对走火入魔的男女决定“逆天”行动,杀害孩子,让孩子从人间消失,以此达到两个人在一起的目的。因为没有了孩子,叶某尘的家庭才能够接受张某。
那么张某和叶某尘此举最终能“逆天”吗?并不能。法律是无情的,法律就是“天”,“天”不可违,在法律面前犯法的人无一可以逃脱。
常言道“惯子如杀子”。张某和叶某尘之所以“逆天”行事,很有可能是被家庭的宠溺所致。家长从来不对孩子的错误说“不”,无条件满足孩子,让孩子产生一种全能的错觉,以为自己无论什么都能得到,以为自己就是“皇帝”,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唯我独尊,视他人如草芥,没有任何悲悯之心,包括自己的亲生孩子。
全能感发展的极致就是妄想自大狂,自大到把自己放在可以支配他人的生命,可以无视法律制裁的程度。张某和叶某尘在被逮捕之后,可能才能认识到他们是人间的“人”,而不是天上的“神”;是人就得遵守人间的规则,不能僭越人间的法,而他们也没有权利决定他人的生死。
“我命”很多时候就是得“由天”而不能“由我”。人之为人是有限的。为所欲为的全能幻想只能存在想象里,如果付诸行动,后果必然就如张某和叶某尘那样,害了别人害了自己。
最终恶人必然会被惩处,愿两个孩子在天堂安息。
——张晓梅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