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问:
心之爱咨询师答:
1.按照咨询伦理原则,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结束三年后,才能建立普通社交关系。而且这是建立在经过充分分析和咨询顺利结束的基础上。
否则可能存在咨询师剥夺来访者、来访者纠缠咨询师,或者是两人合谋。
这种关系可能给双方都带来很大伤害。
2.在心理咨询中,有来访者不满足于咨询中的咨访关系而想发展为朋友关系,或者双方发生了强烈的移情和反移情反应。
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围绕着这个主题工作,那么这就是一个治疗失败的标志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治疗被迫终止,那么无论如何,在社交中都不要有交集,而且是永远。
因为双方形成这种社交关系几乎可以确定是对心理咨询内容的付诸行动,甚至带有病理性质。
3.如果咨访双方开展咨询不久,且咨询不是很深入的话,在社交中难免有交集,个人感觉可是适当交往而不能过于深入。
当咨访非常深入时,就相当于来访者在心理咨询师面前过于透明,在社交中势必会激发和抑制双方的自然反应,久而久之,交往就会变味道了。
故而,来访者不反对,双方最多停留在点头层面。
——袁寒柏老师